河北省环保厅、公安厅、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废酸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河 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河 北 省 公 安 厅
河 北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河 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废酸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酸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酸企业排查整治 “雷霆2018”专项行动,对存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酸等危险废物和含重金属的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打击,现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对象
(一)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其他有毒物质的生产、经营、运输、处置单位和个人;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和我省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生产、经营、运输、处置单位和个人;
(三)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生产、经营、运输、处置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生产、经营、运输、处置单位和个人;
(五)阻碍环保、公安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
(六)其他严重危害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凡在2018年7月31日前,主动交出上述各类危险物质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交出上述物质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目前正在 (曾经)从事、参与以上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停止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如实说明情况,接受环保部门处罚,涉嫌犯罪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拒不执行上述要求,经过调查核实涉及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生产、经营、运输、处置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敦促、规劝在逃环境污染案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举报有功或提供重要线索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级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受理电话:
河北省公安厅:0311-66996618;各地公安机关:“110”举报电话。
河北省检察院:0311-66873710;各地检察机关:“12309”举报电话。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0311-12369;各地环保部门:“12369”举报电话。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物再协危字[2018] 4号
关于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的启动,国家将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未来还将持续不懈狠抓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当前危险废物已成为环保领域快速爆发的新兴市场,但由于我国危险废物产业起步较晚,从事危险废物治理的企业虽获迅速发展,却普遍受制于技术人才匮乏,尤其是有经验、综合型的人才和技术队伍。
为提升我国危险废物治理行业的能力建设、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引导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无忧固废网联合权威机构面向全国举办“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特训营将分别针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等不同类型企业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难点和痛点,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采用案例教学和互动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系列培训,为企业培训综合型管理和技术人才。
本期特训营将于2018年7月6-8日在北京举办,围绕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流程管理及焚烧关键工艺流程控制开展培训,以满足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治理的需要。
诚邀危险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及行业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7月6-8日(两天课程,5日报到,8日参观交流)
地点:北京
二、培训主题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全流程管理及焚烧关键工艺流程控制
三、培训对象
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四、课程特色
1、课程内容管理与技术并重,并以辅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便于学员对知识更全面的理解和掌握。
2、授课形式将采用集中授课、交互式教学、小组案例教学、现场实例教学(暂定)等,避免教条式教学方式,便于学员知识吸收,并能得到更多的实践经验。
3、课前开展摸底评测,课后建立联络平台,以便授课老师因材施教,学员随时咨询交流。
4、学员完成全部课时,将颁发无忧固废危险废物管理与技术实务精英特训营结业证书。
五、培训内容
时间 | 课程安排 |
7月5日 | 注册报到 |
7月6日 |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全流程管理 Ø人员配置与制度建设 Ø危险废物准入与接收 Ø危险废物贮存与厂内运输 Ø台账管理 Ø环境监测与应急预案 Ø自产危废管理 Ø过程风险管控 |
互动教学环节(经验交流、疑难问题解答) | |
7月7日 | 危险废物焚烧工艺流程控制 Ø危险废物焚烧预处理 Ø危险废物焚烧配伍 Ø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Ø危险废物焚烧底渣减量 Ø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异常情况处理 |
7月8日 | 典型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参观交流(暂定) |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3200元/人(含场地、教学、教材、午餐、茶歇、证书工本、考察交流等);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注:无忧固废网会员企业参训享8折优惠。
七、增值服务
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30人以上),可与秘书处直接联系。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八、报名及缴费
1.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回传到秘书处,并将培训费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创环国际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行 号:102100009746
帐 号:0200 2924 0902 0129 620
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扫描或拍照发至秘书处邮箱。(注:名额有限,秘书处将按汇款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参训,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培训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
2.咨询及报名联系方式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秘书处
联系人: 靳璇 赵福起
电话:15699815609
010-80456638 010-88333077
邮箱:jinxuan@51gufei.com
联系人:靳璇( 主任)
15699815609(微信号)
邮箱:jinxuan@51guf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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